首先,约定“结算答复期限”。比如说约定了结算的答复期限是30天或者50天,约定的期限要明确。 其次,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结算”。这一点约定很,你不能只在合同里面约定了答复期限。因此,实践中乙方在签订建设工工合同时,应尽量争取在专用条款中对甲方逾期不办理结算的应对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同时,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时。
最高院建设工工合同解释第二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其次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说明原文当事人商定,发包人收到开工结算文件后,在商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实务总结 1.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首先应核建设工工合同专用条款或补协议等,逾期七个月的后果是否有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全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工合同工期一年及以上的工目要积极推行工过结算;鼓励其它目根据工具体情实工过结算。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坚持先结算工价款,再移交工目。 若因特殊原因,先移交工目,再办理结算。
关于该规定(以下简称:“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之规定),部分工企业通常理解为,还贷缺几十块逾期只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后,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就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如逾期,则甲方认可以收到的乙方递交的工结算书造价157054360.23元为准,信而富逾期后还能借么作为双方结算工价款的依据”。原判决依据解释的规定。
因此,实践中乙方在签订建设工工合同时,应尽量争取在专用条款中对甲方逾期不办理结算的应对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同时,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时,逾期举证律师罚款应尽量确认发包人已签收该资料。存在如下风险:在业主方与工单位约定了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的情下,如业主方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但工单位继续和业主方协商结算事宜。
建设工实践中,经常存在发包人逾期不结算甚至故意拖结算的情形,这不仅会导致工最造价期得不到确认,还会造成承包人的工款期无法得到支付。所以,在解释出台之前,一般不适用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的约定。 二、解释出台后,适用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需满足三个条件 解释出台后。
未办理结算交房手续的被征收户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到我部办理结算交房手。因此,实践中乙方在签订建设工工合同时,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拖不办理结算,除按照建设工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法律分析: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宜过分行政干预,所以及时结算问题还要由合同中约定来解决。. 第二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 [解释原文] 当事人约定,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逾期一个月能借便民卡吗 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